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4

14.水星灵在所掌握

14.水星灵在所掌握知识的数量方面超过其他所有人,这些知识既涉及太阳系,也涉及太阳系之外的星空。他们一旦获得知识,就保留下来,每当有类似的事发生,就回想起来。由此也明显可知,灵人拥有记忆,事实上,这记忆比人类所拥有的记忆完美得多。他们把自己的所见所闻或所领悟到的,尤其诸如令他们感到快乐的事都保留下来,因为这些灵人以知识为乐。凡给予快乐并被喜爱的事物都仿佛自动流入,并保留下来。其它事物则不会渗透到记忆中,仅表面接触一下就悄无声息地溜走了。

属天的奥秘 #10758

10758.最后,我

10758.最后,我与这个星球的灵人谈论我们地球居民对于复活的信仰。我说,他们无法想象人们死后立即进入来世,在那里显为人,脸、身体、手臂、脚,以及一切感觉,无论外在的,还是内在的,一应俱全。他们更无法想象他们穿着衣服,有家有住的地方。之所以如此,唯一的原因在于,地球上大多数人局限于肉体感官层面,因而认为他们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是不存在的;而且他们当中很少有人能从外在感官所感知的事物被引离转向内层事物,从而被提升到天堂之光。正因如此,当思想灵魂或灵时,他们无法获得一个人的观念。他们的观念是,灵魂或灵就像一阵风,空气或呼吸,没有任何形式,然而却含有某种生命力在里面。这就是为什么他们以为他们只有等到世界末日才能复活,他们称之为最后的审判;到那时,肉体尽管已化为尘土,消散于四风,但仍将被带回来,与它的灵魂或灵再度结合。
  我补充说,他们被允许如此相信,是因为如前所述,他们的思维局限于感官层面,因而无法避免这种概念:灵魂或灵不可能像一个人一样以一个人的形式活着,除非它能取回它在世时所携带的身体。因此,除非有人说,这身体会复活,否则,他们将因无法理解而在心里拒绝关于复活和永生的教导。但尽管如此,关于复活的这种观念还是有它的好处,即:它引导人们相信死后的生命;这种信仰的结果是,当他们生病躺在床上,思维不再像以前那样局限于世俗和肉体事物,因而局限于感官事物时,就会相信他们离世之后将立即活着。这时,他们还谈论天堂,以及对死后随即在那里生活的希望,如此就远离了关于最后审判的教导。
  我接着告诉他们,我有时感到惊讶的是:当那些信徒们谈论死后的生活,谈论他们即将离世或已经离世的亲朋好友,同时不去思想最后的审判时,他们就相信自己的亲朋好友死后立即将作为人活着或正在作为人活着。可一想到最后的审判,他们所持的这种观念就变成对他们肉体的物质观念,即肉体会再次与他们的灵魂结合。因为他们不知道,就其内层而言,每个人都是一个灵,正是这灵拥有身体里面的生命;而身体本身并没有任何生命。他们也不知道,正是每个人的灵赋予身体以人的形式,这个人主要是灵,灵存在于一个相似的形式中,但在肉眼面前是看不见的,然而在灵眼面前看得见的。
  也正因如此,当一个人的灵的视觉被打开(这种打开通过移除肉体视觉实现)时,天使就会显现;因此,当天使向圣言中提到的古人显现时,他们看上去就是人。我有时也与在世为人时就认识的灵人交谈过。我问他们想不想再次披上他们的肉体,就像他们以前所想的那样。听到这话,一想到与肉体结合,他们就逃得远远的,并为自己在世时因盲目的信仰,未经任何理解就如此思想而充满惊讶。
  

属天的奥秘 #9965

9965.“免得担当

9965.“免得担当罪孽而死”表整个敬拜的毁灭。这从“担当罪孽”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亚伦和他儿子的祭司职分时,“担当罪孽”是指除去或移走那些处于源于主的良善之人身上的虚假和邪恶,如前所述(9937节)。但当经上论到他们说“担当罪孽而死”时,它表示整个敬拜的毁灭(9928节);因为代表性敬拜由于丝毫不再出现在天堂而死亡了。至于此处是何情形,这可从前面的阐述和说明看出来(9959-9961节)。此外,当他们不照着律例而行时,也会死亡;亚伦的儿子拿答和亚比户就是明证,他们烧香时没有用祭坛上的火,而是用了凡火,于是就被天上来的火烧灭了(利未记10:1, 2ff)。“祭坛上的火”代表神的爱,因而代表来自主的爱;而“凡火”代表来自地狱的爱。用后一种火烧香,以及由此所导致的他们的死亡表示敬拜的毁灭。“火”表示爱(参看5215, 6832, 7324, 7575, 7852节)。
  在圣言中,许多地方提到,他们若不照律例而行,就“要担当罪孽”,以此表示诅咒,因为他们的罪没有除去。倒不是说他们自己因不服从 律例而受到诅咒,而是说他们因如此行而毁灭了代表性敬拜,并在如此行的过程中代表了对那些留在自己罪中之人的诅咒。因为没有人会由于疏忽了外在仪式而受到诅咒;人受诅咒纯粹是因为心里的邪恶,因而因为由于心里的邪恶而没有遵守这些仪式。这就是下列经文中“担当罪孽”所表示的;摩西五经:
  若一个灵魂犯罪,行了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他虽然不知道,还是有了罪,就要担当他的罪孽。(利未记5:17)
  不可照字面将“担当罪孽”理解为邪恶的存留和由此而来的诅咒,尽管这是灵义;因为经上说“他虽然不知道”,这意味此人所行的并非源于心里的邪恶。
  利未记:
  第三天若吃了平安祭的肉,这祭必不蒙悦纳;这是可憎的事,吃这祭肉的灵魂,就必担当他的罪孽,必从他民中剪除。(利未记7:18, 20; 19:7, 8)
  “担当罪孽”在此也表示留在他的罪中,由此处于诅咒的诅咒。倒不是因为他第三天吃了祭肉,乃因“第三天吃了祭肉”代表可憎的事,就是导致诅咒的可憎行为。因此,“担当罪孽”和“从他民中剪除”代表对那些做这种行为所表示的可憎之事之人的诅咒。然而,不是因为他吃了祭肉而有了诅咒或定罪;事实上,定人罪的,是所代表的内在邪恶,而不是没有这些邪恶在其中的外在行为。
  又:
  凡吃自死的,或是被撕裂的,若不洗衣服,也不洗身,就必担当他的罪孽。(利未记17:15, 16)
  由于“吃自死的,或是被撕裂的”代表将邪恶或虚假变成人自己的,所以经上所说的“担当罪孽”也具有一个代表性的意义。民数记:
  那洁净而不守逾越节的人,这灵魂要从他民中剪除,因为他在所定的日期不献耶和华的供物,应该担当他的罪。(民数记9:13)
  “逾越节”代表被主从诅咒中释放出来(参看7093e, 7867, 7995, 9286-9292节);“逾越节的晚餐”代表通过爱之良善而与主的结合(7836, 7997, 8001节)。由于所代表的是这些事物,故经上规定凡不守逾越节的人都要从他民中剪除,应该担当他的罪。然而,不守逾越节并不真的是一种严重的罪行,仅仅代表那些从心里不肯接受主,因而不肯从罪中得以释放的人,因而代表那些不愿通过爱而与主结合的人。因此,它代表他们的诅咒。
  又:
  以色列人不可挨近会幕,免得他们担罪孽而死。惟独利未人要办会幕的事,他们要担当罪孽。(民数记18:22, 23)
  这百姓若挨近会幕,在那里办事,就“担罪孽而死”的原因是,他们由此将毁灭归属于祭司职责的代表性敬拜。祭司职责或祭司职分代表主拯救的整个工作(9809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说“惟独利未人”,也就是祭司要担当罪孽,以此表示赎罪,也就是除去那些处于唯独源于主的良善之人身上的邪恶和虚假(9937节)。“担当罪孽”当论及那些出于一颗恶心而行恶的人,如利未记(20:17, 19, 20; 24:15, 16)和以西结书(18:20; 23:49)等地方所提到那些人时,表示真正的诅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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